商標許可備案手續(xù)主要包括以下步驟:
一、準備材料
1.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表:需要填寫完整并打印出來。
2.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副本:合同應明確許可使用的商標及其注冊證號、許可使用的商品范圍、許可使用期限、許可人對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進行監(jiān)督的條款、被許可人在其使用許可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的條款等。如果合同是外文的,還應同時附送中文譯本。
3. 商標注冊證復印件:提供商標注冊證的清晰復印件。
4. 身份證明文件:
* 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等有效證件的復印件。
* 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提交加蓋申請人公章的營業(yè)執(zhí)照的復印件。
5. 商標代理委托書(如委托代理機構辦理):如果選擇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備案手續(xù),還需要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二、提交申請
1. 選擇辦理途徑:可以選擇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辦理,也可以委托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2. 提交申請書件:在商標注冊大廳受理窗口或代理機構處提交準備好的申請書件。
三、繳納費用
按照商標局的規(guī)定繳納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規(guī)費。具體費用可能會根據(jù)商標局的規(guī)定有所調整,因此需要在提交申請前確認當前費用標準。
四、審查與公告
1. 審查:商標局會對提交的申請進行審查,確保所有材料齊備并符合相關規(guī)定。如果需要補正,會書面通知申請人,申請人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照指定內容進行補正。
2. 公告:對符合或者補正后符合相關法律規(guī)定的申請,商標局會予以備案公告,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公告內容主要包括商標注冊號、商標、許可人與被許可人名義、許可使用商品、許可使用期限等。
五、注意事項
1. 時間限制: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應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月內提出。
2. 許可人資格:許可人必須是注冊商標所有人或者是經注冊商標所有人授權的許可人。
3. 商品或服務范圍:許可使用的商品或服務不得超出商標注冊證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范圍。
4. 許可期限:許可使用的期限不得超過商標注冊證上的有效期限。
通過以上步驟,可以完成商標許可備案手續(xù)。在辦理過程中,建議咨詢專業(yè)律師或代理機構以確保手續(xù)的正確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