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申請被駁回后復審的期限是收到通知書以后的15天之內。以下是關于商標復審的詳細解釋:
一、復審期限及流程
1. 期限: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商標注冊申請人對商標局駁回其商標注冊申請、不予公告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2. 流程:
* 提出復審請求:申請人需要向商標評審委員會遞交復審申請書,并附上商標局駁回注冊申請的通知書、駁回理由、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營業(yè)執(zhí)照或身份證等)復印件、商標圖樣等材料。
* 受理與審查:商標評審委員會在收到復審申請書后,會在一定期限內進行審查。如果認為符合法定受理條件,則予以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如果不符合法定條件,則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說明理由。
* 做出復審決定:商標評審委員會在審查完畢后,會做出復審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如果復審成功,商標將有可能被重新審查并予以注冊;如果復審失敗,則商標申請將被視為無效。
二、特殊規(guī)定
1. 延期申請:如有特殊原因,申請人可以在期滿前申請延期,但延期時間一般不超過三十天,并且需要提交延期的證據(jù)材料,如郵局或居委會的證明等。
2. 費用繳納:申請復審需要繳納一定的費用,具體收費標準根據(jù)當?shù)厣虡司值囊?guī)定而定。如果委托代理公司辦理復審手續(xù),還需要支付代理費用。
三、注意事項
1. 及時申請復審:申請人應在收到駁回通知書后的十五日內及時申請復審,以免錯過復審期限。
2. 準備充分材料:在申請復審前,申請人應認真查看駁回理由,并準備充分的復審材料和證據(jù),以提高復審成功率。
3. 關注復審進展:在復審期間,申請人應密切關注復審進展,并及時與商標評審委員會溝通聯(lián)系,以便及時了解復審結果。
綜上所述,商標被駁回后復審的期限是收到通知書以后的15天之內。申請人應在此期限內及時申請復審,并準備充分的復審材料和證據(jù),以提高復審成功率。